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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一 服务声明 1.1汽车1号将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用户提供诸多相关网络服务,包括信息浏览、个性化内容及相关网络应用工具等,汽车1号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项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除非另有明确规定,目前及以后汽车1号提供的所有新功能、新产品及新服务均无条件适用本服务协议条款。 1.2汽车1号网络服务仅以当前呈现的状况提供,对于其任何信息或个性化设定之时效、删除、传递错误、存储问题或其他任何问题,汽车1号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汽车1号保留不经事先通知进行内容更新、版本升级或基于其他目的暂停或永久停止相关全部或部分服务的权利。 1.4汽车1号仅提供相关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1.5由于汽车1号旗下存在开放平台业务,按照法律规定,在开放平台业务中,我司属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仅在明知或应知存在违法违规信息的情况下,负有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予以制止义务。如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第三方发布的信息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法信息的行为,均可向我司举报,我司将按照法律规定尽快进行处理。 1.6汽车1号网络服务仅供依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汽车1号网网络服务协议)的用户使用。因此,个人用户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方可使用汽车1号提供的网络服务。 二 知识产权声明 2.1汽车1号提供的网络服务中所包含的任何文字、软件、图片、图形、图表、网页、音频、视频、域名等相关内容均受中国版权、商标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等法律、法规及/或国际公约的保护,对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汽车1号或相关权利人同意,任何人均不得在任何媒体、任何场合直接或间接发布、使用、修改和再使用;汽车1号不对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使用相关软件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进行赔偿,亦无需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同时,经汽车1号书面同意进行转载的,转载人应标明相关内容出处及原作者相关信息。 2.2汽车1号对用户在使用汽车1号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口碑、论坛、BBS、)中发布的信息、资讯、文字、图片、图形、图表、音频、视频、软件等(以下简称“内容”)无偿拥有非独家使用权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该等权利不受任何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杂志、期刊、电视、广播等领域。 2.3用户在汽车1号网络服务中所发布的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的观点和立场,汽车1号不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其他责任。 2.4汽车1号的注册商标或商标,均受法律保护。未经汽车1号旗下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该等商标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传播、抄录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对任何侵犯该等商标权的行为,汽车1号旗下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5对于汽车1号旗下的互动服务(包括并不限于搜索引擎、BBS、信息存储空间等由互联网用户参与提供内容或者系统自动搜索整理互联网上内容的项目),汽车1号制定了旨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步骤,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以下统称“权利人 ”)发现互动服务中的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权利人应事先向汽车1号发出“权利通知”,汽车1号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采取措施断开相关链接。 具体措施和步骤如下: 2.5.1权利通知 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① 是某一作品的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 ②互动服务内容侵犯了上述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上述个人或单位务必以书面(传真或邮寄信件)的通讯方式向汽车1号提交权利通知。 (除非事先经汽车1号同意,请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通知)。 为了有效处理上述个人或单位的权利通知,请使用以下格式(包括各条款的序号): ①请提供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 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②请完整、准确地指明涉嫌侵权作品的名称和登载该作品的网页的地址。 ③请提供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谨此提示如以下材料可能会构成初步证明: A. 对涉嫌侵权作品拥有著作权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 B. 对涉嫌侵权作品侵权事实的举证。 ④ 请您在该权利通知落款处亲笔签名,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公章。 2.5.2反通知 汽车1号根据前述通知断开相关链接的或者删除相关内容的,被断开链接的网页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和相关内容的发布者可以依法向汽车1号发出相关内容不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汽车1号可以恢复相关内容,且依法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便于我们处理您的反对通知,请使用以下格式(包括各条款的序号): ①请提供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 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②请完整、准确地指明要求恢复作品的名称和网页的地址。 ③请提供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谨此提示如下材料可能会构成初步证明: A.对被指控侵权作品拥有著作权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 B.对被指控侵权作品依法登载的举证。 ④请您在该反通知落款处亲笔签名,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公章。 请注意: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权利人应当对其权利通知的真实性负责;服务对象(提交反通知的人或者单位)应当对其反通知负责。如果您的“权利通知”或者“反通知”的陈述失实,您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 2.5.3任何通知、反通知均应该发送到如下地址: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293号 邮 编: 200000 收件人:法务负责人 三 对用户发布和存储信息的限制 3.1汽车1号下属网站作为信息存储空间,用户在其上发布的内容均只代表用户个人的观点和立场,对此汽车1号不承担任何责任。 3.2汽车1号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汽车1号有权判断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协议条款规定的权利,如果汽车1号认为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汽车1号有权删除用户发布或发送的信息,乃至中断或终止向其提供网络服务。 四 免责声明 4.1汽车1号对于本服务包含的或用户经由或从任何与本服务有关的途径所获得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用户经本服务上的广告、展示而购买、取得的任何产品或服务,汽车1号亦不负任何保证责任。用户应对相关信息自行甄别并承担风险。 4.2汽车1号有权但无义务,改善或更正本网络服务任何部分之任何疏漏、错误。 4.3汽车经销商会员页上的相关内容均由经销商自行上传,汽车1号作为开放平台不对上述内容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4.4汽车1号不保证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4.4.1 本服务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4.4.2 本服务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 4.4.3 用户经由本服务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4.4.4 用户使用经由本服务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自行负担;因该使用而导致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 4.5对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的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汽车1号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衍生或惩罚性的赔偿: 4.5.1 汽车1号所提供服务(以下简称为本服务)的使用或无法使用; 4.5.2 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4.5.3 用户资料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修改; 4.5.4 其他与本服务相关的事宜。 4.6用户在浏览网际网路时应自行判断使用汽车1号的检索目录。该检索目录可能会引导用户进入到被认为具有攻击性或不适当的网站,汽车1号没有义务查看检索目录所列网站的内容,因此,对其正确性、合法性、正当性不负任何责任。 4.7对于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汽车1号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7.1 汽车1号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4.7.2 汽车1号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五 用户隐私权保护声明 5.1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汽车1号的一项基本原则。汽车1号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本协议对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内容与上述《隐私政策》有相冲突的,及本协议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未作明确规定的,以《隐私政策》的内容为准。 5.2个人信息的收集 5.2.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车牌号、车辆行驶证、住址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5.2.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5.2.3对于不满 18 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5.3汽车1号保证在未经用户合法授权时,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保存在汽车1号下属网站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下列情况: 5.3.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5.3.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5.3.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5.3.4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3.5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5.3.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5.3.7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5.3.8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与/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与/或服务的故障; 5.3.9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5.3.10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5.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您同意,汽车1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个人信息进行使用和分享(包含对于个人信息的存储和处理): ① 我们和关联公司使用; ② 我们向相关有合作关系的汽车经销商、厂商及集团分享并由其使用; ③ 我们及关联公司及相关有合作关系的汽车经销商、厂商为满足您的需求,可能通过您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 ④ 我们及关联公司及相关有合作关系的汽车经销商、厂商可能定期或不定期向您发送有关产品、服务或相关活动的信息,您同意接收上述信息。 您同意免除上述个人信息的接收和/或使用方在按照本法律声明所述情形下进行信息披露和使用而导致的或可能导致的所有索赔、责任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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